《消防法》明确指出,我国消防工程实行消防监督、专业许可制度。凡《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中注明经验收合格方可投入使用的建筑工程、室内装修工程和自动消防工程项目,必须到原审核机构申请办理工程验收消防手续。也就是说按照国家工程建设消防技术标准进行消防设计的建筑工程竣工后,必须经原审核的公安消防机构进行消防验收。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的,不得投入使用。经过建筑消防审核的建筑工程未经验收或验收不合格擅自开业的将被视作违反消防法律、法令的行为,将会受到行政处罚。
消防工程竣工后,需进行第三方强制检测的工程,必须由专业的消防设施检测机构对建筑工程的消防设施进行严格的功能指标检测,并提供检测报告。
一般性消防工程验收程序包括:消防设施强制检测(内装修工程需进行装修材料检测)→进行消防工程验收资料申报→消防窗口受理后,消防领导进行资料审核→消防局派员进行现场抽查、验收→起草消防验收意见书→上级领导审批→下达《建筑工程消防验收意见书》→申请开业或正式投入使用。
常规建筑工程申报消防验收应提供以下资料:1、《 建筑工程消防验收申请表》; 2、原《建筑工程消防设计审核意见书》;3、经公安消防机构认可的设计变更,会议纪要等文件; 4、工程竣工图纸; 5、各类消防产品的有关资料和购销合同复印件; 6、各消防工程施工单位的有关资料和施工合同复印件; 7、施工记录(包括隐蔽工程验收记录、有关检测报告); 8、《建筑工程自动消防设施技术检测委托书》和有关消防设施的调试、检测报告; 9、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的自检报告; 10、有具备消防设施检测资质的检测机构出具的消防设施检测报告。
上海作为国际大都市,消防的检测、审核及验收,相对来说,更为严格,也更加专业,虽然程序稍显有些复杂,但消防安全是百年大计,来不得半点马虎,所以方方面面都要细致入微。作为专业的消防工程公司,我们对消防审核的各个程序和要求,有着比较深入的了解,利用我们广泛的社会资源,可以为您代办各类消防审核、检测、验收等业务,省去您来回奔波之苦,办事效率亦会大大提高。
我们能为您提供的服务包括: 1、办理消防设施第三方强制检测; 2、办理装修材料强制检测; 3、办理钢结构防火涂料检测; 4、办理消防备案验收手续; 5、办理消防整改项目方案的编制和实施;6、办理公共场所开业或营业前消防安全检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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